为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投标人恶意低价抢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防止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行为,我市将从本月起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是要求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施工招标全部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并积极推行监理、勘察、设计等咨询服务和材料设备的电子化招标工作。
二是加强标前、标中、标后的招投标全过程管理,加大总承包模式推动力度,严格控制平行发包范围探索建立中标价、结算价和计价原则闭合管理体系。
三是积极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将其覆盖全市(含辖市区)房建、安装、装饰等施工类工程招标。科学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探索运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四是科学合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施工、材料设备招标均应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引入对最高投标限价的第三方审核机制。
五是暂估价和暂定金额应当合理设定并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其合计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0%。
六是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加强对参与招投标各方主体的监督、程序合法性监督,严肃查处行贿受贿、围标串标、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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