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升行政效能,市城乡建设局采取四项措施提增行政效能。一是完善程序制度建设。把程序制度计划纳入年初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编印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程序制度选编》。二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就执法监察类程序制度执行情况,对局六家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强化人员素质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全市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效率。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定了《市城乡建设局资质审批集中“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和《局资质审批服务工作程序(试行)》,将七类企业资质和九类注册人员资格审批服务集中到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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