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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三项举措确保“两款”支付的稳定
发布日期:2012-10-31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对全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排查。各建设、施工单位重点针对四方面进行自查,即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的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监督机制的落实情况,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关公示信息告示牌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情况。自查将于11月30日结束。
    二是严厉处罚问题企业。对在支付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施工企业,按规定除记录不良行为外,还予以停止投标资格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建设单位,将不予办理新开工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竣工工程备案验收、产权登记手续;对无故拖欠和克扣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密切横向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信访、公安、劳动、工会、金融、司法等部门的联动,互换掌握的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借口恶意讨薪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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