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和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总工会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从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从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排查阶段(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深入一线,通过发放农民工工资手册、建筑业劳动合同文本、用工指南等宣传资料,普遍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活动。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0年12月7日至2011年1月7日)。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职工群众等方式进行逐一检查。三是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月8日至2011年1月23日)。督促企业及时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违法行为严重、劳资矛盾突出、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定点负责,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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