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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0-08-16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10日,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金陵江南大饭店召开,对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强势推进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市区在建工程的本市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外地施工企业常州地区负责人,拆迁单位、拆房单位法人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管线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等3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李武、副局长潘企强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专项整治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政基础设施管网、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等方面。范围涵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燃气、供水等管网; 房屋拆除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涉及到的地下开挖工程;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专项督查、整改完善等方式,分阶段深入推进,时间从8月9日至9月10日。
  会上,潘企强副局长分析了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部署当前和今后未来一段时期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局党委书记李武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必须围绕“五个到位”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思想认识要到位。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必须坚守安全生产的底线,确保安全不出任何问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增强警钟长鸣意识,克服松懈、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二是突出重点,检查措施要到位。全市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公用事业作业现场等重点建设项目、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三是强化责任,工作落实要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四是严密措施,督查检查要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工作,采取政府监管与企业自查、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三查”活动。五是严格值守,领导力量要到位。主要领导要牢固确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时间”要求,把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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