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建设工程的市场秩序,以经济手段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陪标、围标、串标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市招标办从2008年底开始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一年来,这一制度的贯彻执行,既规范了保证金的递交、收取、退还和资金安全,又对打击陪标、围标、串标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市的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得到省建设厅、监察厅的认可,并从2009年7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2009年1-12月交易中心共收缴投标保证金16.17亿元;退还15.17亿元,年末投标保证金专户余额1.45亿元。在市纪委、监察局、建设局和财政局的共同监管下,这些资金在运作、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发生丝毫差错,更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有效地遏制了陪标、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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