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全市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即2009年11月15日至30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2009年12月1日至10日,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主要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其今年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2009年12月11日至2010年1月29日,此阶段建设局、劳动保障、公安、总工会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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