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 内容
 
《常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订
发布日期:2009-07-10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7月3日上午,常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签约仪式在富都商贸大酒店隆重举行。我局受常州市政府委托与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订《常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签订后,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享有在常州市市区范围内(武进区除外)投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项目的专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特许经营协议》以法律文件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局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同时对燃气运营企业管道燃气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燃气安全制度、管道燃气质量与服务、燃气价格等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燃气客户最大限度地获得优质、高效、公平和价格合理的燃气供应;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气安全、稳定、连续供应,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利于经济、高效地利用清洁能源,促进常州市市区内燃气事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