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夏季和汛期,又正值建设项目施工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高温和灾害性天气,日前,局下发《关于加强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措施,上紧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紧箍咒”。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日常值班和巡查机制,明确施工工地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做好安全度夏和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深基坑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对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等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检查,保证紧固完好。二是对场地内高空悬挂物、灯箱和广告等设施以及临时构筑物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加强场地内防汛排涝工作,及时疏通排水管道和进入市政管网的管道及窨井,保障排水畅通;施工污水必须执行两级沉淀排放要求,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四是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规定,加强工地内危险品、易燃易爆建材物品存放库房的管理,严格危险品领用审批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五是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制订紧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物资,搞好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应对有序,处置得当。 通知规定:气温达到35°C以上时,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时间,并在11时至15时高温时段内,除抢险、抢修施工作业和市重大工程外,停止户外露天施工作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工作,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对违反通知要求的,应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或者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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