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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田径、拔河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0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建委[2008]85号《关于举办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精神,为展示建设职工昂扬的热情,营造喜迎北京奥运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现就田径、拔河比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常州市建设局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比赛时间: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暂定)
四、比赛地点: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1.田径比赛男子组:100m、400m 、1500m 、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6公斤)
2.田径比赛女子组:100m、400m、800m、 4×100m接力、跳高、跳远、 铅球(4公斤)
3.男子组拔河比赛(12人)
4.女子组拔河比赛(10人)
六、参赛资格:2008年3月31日前在册的职工。
七、报名办法与要求
1.田径比赛报名要求
(1)每人可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
(2)参加长距离项目,自行到医务室进行健康检查,医务室认可合格者方可报名,各单位要严格掌握。
2.拔河比赛报名要求
(1)每单位男子可以报16人,女子可以报14人。
(2)各队应准备统一比赛服装。
3.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30日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报名单上的名字必须写清楚)。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E-MAIL至jsjpwh@163.com,联系电话:85682057。
八、相关事宜
1.裁判长由主办单位聘请。
2.田径比赛规则及记分方法
(1)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有关补充规定以常州市竞赛特定规则为准。
(2)各项目赛次按报名人数决定,每项目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则递减一名录取,只有一人参加则取消该项目比赛,通知其改项不换人。
(3)各单位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戴号码布,号码布必须戴在胸前、四角必须用别针别好,没有号码布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布由承办单位准备)
3.拔河比赛规则及记分办法
(1)拔河比赛设团体前六名进行奖励。
(2)比赛采用淘汰制,每场比赛进行三局二胜制,满局比赛可以更换2人。
4.如有未尽事宜,由竞赛办公室另行决定并通知。

附件:(至最新下载栏目下载)
1.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田径比赛报名单
2.常州市建设局"与奥运同行"第九届职工运动会拔河比赛报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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