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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日期:2007-02-01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报考条件
(一)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考需携带材料
(一)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在现场审核时需带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7年度报名表1张(网上报名后打印)。
(二)老考生在现场审核时需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2.2006年度准考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7年度报名表1张(网上报名后打印)。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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