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
发布日期:2006-05-24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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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多家单位反映有人冒用常州市建设局邹云龙副局长的名义向其推销纪念币。为此,我局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常州市建设局邹云龙副局长从未向有关单位推销纪念币,亦从未委托他人从事此类活动。 二、任何假借邹云龙副局长名义从事的非法活动均与邹云龙副局长本人无关,请各单位注意甄别,予以抵制。 三、常州市建设局邹云龙副局长将保留进一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常州市建设局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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