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事局,各主管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5]69号)精神,为做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组织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6日(星期日),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2、报名时采用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相结合的方式,以报名信息卡上的信息为准,报名表及信息卡一律由本人填写。 3、报名时间定为2005年5月9日前(送市建设局职称办-注)。报名卡和报名信息卡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常州人事考试培训业务大厅),各辖市、区人事局、主管局及有关单位具体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的时间见附表。请各主管部门严格按时间表上报,逾期将移至最后办理。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精神,自2002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改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调整为12个。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4年相同,即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答题卡上的"试卷代码"(3位数),请考生务必准确填涂,否则阅读机无法读卡。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教材及征订事宜 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工作由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报名在北直街35号一楼人事考试培训业务大厅办理。联系电话:6620517,6600570 教材由考生根据需要在报名时向各自单位或主管部门预订。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