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通知 |
发布日期:2004-12-22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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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苏建定站(2004)14号《关于开展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凡2002年初始注册且审核合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号前六位为023200)注册期已满,需参加续期注册,请按通知要求和省定额总站的网上注册指南在2005年1月15日前到我处办理续期注册手续(详见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行业动态"栏通知),逾期不再办理,望相互转告。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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