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江苏省建设厅6月22日召开的全省建设专业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认定)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报名参加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和拟申报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考核者实行考试报名(认定申报)预报办法。 一、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认定申报)预报条件,分别参照江苏省人事厅、建设厅苏人通[2004]68号文件规定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见一、二)。 二、专业划分 1、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划分: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14个专业类别。 2、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专业划分: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12个专业类别。 三、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认定申报)预报材料与要求详见附件三、四。 预报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考核时同时需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原件。 四、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认定申报)预报地点: 常州市区 常州市建设局职称办(常州市健身路9号) 咨询电话:6609362 武进区 武进区建设局人教处(武进区行政中心建设苑) 咨询电话:6310402 金坛市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金坛市东环一路669号) 咨询电话:2353500 溧阳市 溧阳市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溧阳市燕园路20号) 咨询电话:7214423 五、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认定申报)预报时间: 即日起至正式报名前(不得延误)。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行政,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申报、审查等各环节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暂停其考试报名(申报)权,并按法定程序报请有权部门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附件: 1、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考核条件 3、2004年度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预)报名表 4、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考核(预)申报表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注:具体附件见网站右边执业资格考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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