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3〕1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建筑业管理的办事效率、工作质量,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设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建筑业管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试行)》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同时,我局将聘请一批建筑业管理行风社会监督员,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附件:1、常州市建筑业管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试行)
2、常州市建筑业管理行风监督员名单
3、常州市建筑业管理行风监督员职责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建筑 服务 制度 通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3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一: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试行)
为提高建筑业行业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建筑业行风建设,我市建筑业有关管理部门、单位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一、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企业资质管理
2、项目经理资质管理
3、企业信用手册管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证
5、施工企业进出市管理
6、受上级委托查处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服务标准及时限
(一)企业资质管理
1、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根据建设部、省建管局、市建设局等相关文件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经市局同意后上报省局。
2、变更资质证书中有关内容。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省建管局给予变更。
(二)项目经理资质管理
1、项目经理资质年检。根据省建管局文件规定,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年检结论,经市局同意后上报省局。
2、项目经理变更:根据省建管局、市建设局等文件规定,对所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上报省局办理。
3、办理《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提交资料完整规范,1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证
对内容齐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情况当日给予见证,特殊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见证。
5、施工企业进出市管理
企业办理《外出施工介绍信》时,提交资料完整规范的,一般情况当日给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6、受上级委托查处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接到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后,属于市区的在7个工作日内,属于武进、金坛、溧阳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取证工作,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承诺时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管理
2、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管理
3、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4、招标投标档案资料备案管理
5、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二、服务标准及时限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按法规规定,所提供的报建内容及附件齐全,当即办结。
(二)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管理
1、直接发包工程
按法规规定,工程项目资料齐全,拟承包人资质资格符合规定,发包方案合理、一般情况三日内办结;需核实、审批的五日内办结。
2、招标发包工程
(1)邀请招标工程
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所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齐全、发包方案合理、审批手续完备、特定潜在投标人资质资格符合规定,一般三日内办结;需审批的五日内核准办结(后续程序同公开招标要求)。
(2)公开招标工程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资格管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报送资料符合规定当天办结;
②建设工程发包条件及发包方案管理。拟建工程发包条件符合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拟定发包方案合理,一般情况当天办结;需审核批准的五日内办结;
③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当天办结,特殊工程五日内办结;
④潜在投标人资质资格管理。潜在投标人资质资格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一般二日内办结,需审批核准的五日内办结;
⑤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招标文件格式应符合建设部示范文本统一要求,内容完整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附件齐全,一般三日内办结,大型复杂工程五日内办结;
⑥开标、评标、定标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一般情况2天内定标,情况复杂的20天内定标;建设单位在定标后(中标公示结束后)手续齐全二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流程(见附件)。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按国家统一示范文本签订,一般情况在二日内办结。对合同有关纠纷进行调解。一般纠纷在五日内提出调解意见,复杂的纠纷在十五日内提出调解意见。
(四)招标投标资料备案管理
招标投标资料完整规范,一般情况三日内发给备案表。
(五)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对工程建设承发包中违法违规事件的举报,自接到举报之日起会同有关部门一般在七日内调查处理,情况复杂的十五日内调查处理。
三、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接待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2、负责对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装饰装璜工程、市政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构配件质量监督。
3、接待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二、服务标准及时限
1、公开办理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程序。做到接待热情,建设单位报监手续完备后随到随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2、工程项目一经注册,5天内安排监督计划。
3、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工程产品质量时必须2人及以上并出示建设部签发的《执法资格证书》和市政府签发的《行政执法证》。
4、在施工过程中,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巡查,施工现场遇到重大质量问题时,监督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处理。按质量监督交底书要求部位进行定点检查。对地基与主体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依法进行监督。
5、经监督,对竣工验收合乎要求的项目,5天内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6、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产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发现质量问题在3天内开出通知书,限期整改。
7、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受理本地区的工程质量投诉,做到受理一件处理一件。一般质量投诉7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复杂质量投诉,20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8、在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以上承诺时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接待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
2、负责对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建设工程、装饰装璜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级评价(定)。
3、接待处理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隐患及安全事故举报。
二、服务标准及时限
1、公开办理申报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程序。做到接待热情,建设、施工单位报监手续完备后随到随办。
2、工程开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安排监督人员进行首次监督检查。
3、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工程施工安全时必须2人及以上并佩戴工作证和出示《行政执法证》。
4、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督人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过程中实施工程施工安全初评和工程施工安全达标"二到位"验收。
5、在施工安全资料核查合格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对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级进行评价(定)。
6、按照有关规定,受理本地区的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隐患及安全事故举报,2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受理一件处理一件。
以上承诺时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工程造价和定额的管理、解释、调解。
2、补充定额的编制、发布。
3、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
4、工程计价取费标准、类别核定,费用定额解释。
5、"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考核、培训、发证和管理。
二、服务标准和时限
1、工程造价和定额方面的问题、纠纷,一般问题由专业人员当场给予答复;较复杂的问题在调查、测算后由本处统一处理口径后7天内答复:
集中接待时间:土建、装饰、房修每周二,市政、园林绿化每周三,安装、路灯每周四。
接待程序:在定额理解上存在分歧,应递交甲乙双方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签署的专题报告,由本处统一研究后,给予书面答复。
2、对于新材料、新工艺的补充定额及省定额缺项内容,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初步测算后向本处递交书面报告,本处将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审核、测算,在需要的材料和数据齐全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3、定期在《常州工程造价信息》上公布主要工程材料预算指导价格和房屋建筑工程辅材调整系数。
4、工程计价取费类别核定:对核定手续齐全的施工单位,简单工程及时开出核定单;复杂工程及大型、特大型工程2天内开出核定单。
工期核定:对资料齐全的单位,简单工程及时开出工期核定单;较复杂的工程2天内开出核定单。
5、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销售许可证"发放:申报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齐资料,本处审核后按省要求时间上报审批,在省建设厅批准及证书下发后7天内发出证书。
以上承诺时限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六、投诉与监督
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可到我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或相关部门投诉。具体地址、联系电话是:
1、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健身路9号,电话:6611943;
2、建筑业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健身路9号,电话:6603731;
3、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北直街2号,电话:6670270;
4、质量监督站
地址:常州市健身路9号,电话:6602970;
5、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地址:健身路3号二楼,电话:6600905;
6、工程造价管理处
地址:常州市北大街96号兰洋大厦B座3楼,电话:6601821。
投诉会在承诺的工作日内得到答复,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如果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可到常州市建设局社会服务承诺制投诉办公室投诉,办公地址:常州市健身路9号,电话:6680001,值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
七、违诺责任
1、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对方造成不便或麻烦,将赔礼道歉。如果违背承诺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经查实后,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并扣罚当事人100元人民币奖励给第一投诉人。
2、有关工作人员未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每拖延一天扣罚责任人10元人民币补偿给第一投诉人。
3、投诉我们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行为的,经查实,奖励第一投诉人100元人民币。
欢迎你对建筑业管理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二: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行风社会监督员名单
1、承志安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
2、房晓虎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3、陈政华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4、周南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5、胡亚清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处长
6、庄建曙 市公证处主任
7、王立中 新北区城管建设局建管处处长
8、夏增良 武进区建管处副主任
9、周亚平 溧阳市建设局企管科科长
10、周 强 武进区建设局驻常办事处主任
11、朱建新 金坛市建设局驻常办事处主任
12、汤惠星 溧阳市建设局驻常办事处主任
13、吴元正 宜兴市建设局驻常办事处主任
14、朱国华 常州建设投资咨询公司副经理
15、姚生福 常州环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16、赵 翔 常州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7、翟春安 常州市安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8、唐 洪 中房常州总公司工程部经理
19、潘欣欣 常州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20、缪震林 常州高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1、高叶芬 常州高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张国强 常州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处长
23、张志清 常州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
24、李金坤 常州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副科长
25、何晓明 常州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副处长
26、吕建文 常州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副经理
27、祁洪俊 常州市燃气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28、茆阿庆 常州市成章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29、何益平 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长
30、李 英 常州市武进南夏墅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附件三: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行风社会监督员职责
1、了解和反映建筑业管理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
2、了解和反映建筑业管理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情况。
3、了解和反映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4、对建筑业管理工作和管理部门、单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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