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驻常办事处: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2]207号,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工(2002)274号及市建设局常建[2002]247号《关于开展2002年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培训"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2年10月份举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在市区(含五区)范围内注册的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的所有项目经理。 2、外地(含二辖市)在常施工的建筑业企业所有项目经理、 驻常办有关人员。 3、在市区(含五区)范围内监理单位持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1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三、讲座时间:具体日期报名后通知 四、考试与发证:项目经理年检前组织统一考试。 五、讲座地点:市建设局三楼大会场。 六、资料讲座费:50元/人 七、报名地点:市建设局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孙伟洁 联系电话:6601127 八、报名截止时间:于10月15日前报名结束,报名时携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强制性规范培训报名表》同时领取教材,交资料讲座费。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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