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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2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驻常办事处:
根据建设部建质[2002]207号,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工(2002)274号及市建设局常建[2002]247号《关于开展2002年工程建设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培训"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2年10月份举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在市区(含五区)范围内注册的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的所有项目经理。
2、外地(含二辖市)在常施工的建筑业企业所有项目经理、 驻常办有关人员。
3、在市区(含五区)范围内监理单位持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1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三、讲座时间:具体日期报名后通知
四、考试与发证:项目经理年检前组织统一考试。
五、讲座地点:市建设局三楼大会场。
六、资料讲座费:50元/人
七、报名地点:市建设局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孙伟洁
联系电话:6601127
八、报名截止时间:于10月15日前报名结束,报名时携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强制性规范培训报名表》同时领取教材,交资料讲座费。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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