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1号令)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苏建城〔2010〕325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于9月7-8日对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进行了现场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台账资料等形式,对建制镇污水厂的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台账管理、污水处理能耗及成本等几大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评价参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进行。
本次共对22家建制镇污水厂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全市建制镇污水厂总体情况较好,进水相对稳定,人员基本持证上岗,厂容厂貌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台账资料不齐全,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考核制度不健全,工艺调控不到位等,考核组将相关问题反馈给污水厂,希望能进一步针对性完善,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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