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住宅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 |
发布日期:2015-08-10 |
为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市城乡建设局近期出台《关于全市实施住宅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的通知》,并于8月4日召开全市住宅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观摩会,对制度内容作了解读,同时介绍了交付标准样板房实施经验。
根据制度规定:在住宅工程主体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提前组织实施作为施工和交付参照标准的住宅套型,并按照有关程序对其组织验收,在样板房内应明示主要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关键部位、工序构造做法。该项制度落实,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强化质量责任,减少质量通病和交房纠纷,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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