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行政处罚权阳光运行 |
发布日期:2015-06-30 |
常州市乡建设局采取三项措施,不仅实现了行政处罚权阳光、高效运行,达到了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的效果,基本建立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对行政处罚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事项的新规定,及时调整了27项行政处罚事项, 其中,新增18项,取消9项。
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市编办、法制办、信息中心的相关领导和政务平台维护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平台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其规范操作水平。
对权力运行加强过程监督。局纪检监察、法制部门落实专人,定时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每个环节操作规范、每个案件处罚适当、每份文书上传及时。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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