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通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 |
发布日期:2015-04-10 |
近日,我市通报了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决定给予9家建筑业企业及5名注册建造师、3名实际负责人通报批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清出我市建筑市场。17家建筑业企业被列为我市重点监控企业,15名注册建造师、9名实际负责人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工程。对52名农民工组织者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各建筑业企业慎用其从事劳务作业。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我局将把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加大处理结果运用。一是对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业企业应收缴双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已承接的工程竣工后即清出常州市场。二是要求建筑业企业拒绝使用被通报批评的农民工组织者进行劳务作业,建筑业管理部门一旦发现有违规使用者将及时通报。三是以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措施,严格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四是加强与信访、公安、人社、金融、司法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恶意讨薪、携款藏匿等行为。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