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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四项措施提升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5-04-10
    为切实提升我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水平,对照市政府关于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全方位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专门召开局系统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推进会,落实和部署具体工作,逐级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对责任相对人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研读考评细则,确保全员掌握,拓展管理思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实地走访考察等方式,学习借鉴市内、省内兄弟单位、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
   三是探索机制,完善考评。严格对照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新标准,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对外服务和信访工作综合考评细则,对当月工作量和扣分得分情况实行月度通报。进一步探索运用购买服务、委托巡查、现场告知或新技术等方式,借助外部力量推进局系统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
    四是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严格量化奖惩兑现。对工作成绩出色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对有直接责任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受委托提供服务的单位,层层传导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到位导致扣分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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