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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征收项目的群众意见调查与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13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日前,市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群众意见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属地征收主体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一要加强群众意见调查与评价。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实施民意调查,广泛收集、多方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征收工作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二要坚持调查机构的中立性和调查方法的多元化。引入有资质的权威性第三方调查机构,建立完善科学的民意调查制度和体系,采取入户问卷、电话随访、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系统收集、客观反映被征收群众的利益诉求。三要加强对群众意见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落实群众意见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科学制定调查方案;加强对第三方调查与评价机构资格的认定和资质的审查,认真做好调查组织实施的全过程监控和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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