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支队四项措施改进“三合一”平台操作 |
发布日期:2012-07-17 |
一是定人定时对“三合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二是严格审核各大队的操作上报内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三是及时完成各部门的操作及上传文书;四是把握好每个案件罚款的幅度和自由裁量基准,力争支队网上运行正常,高效准确完成支队环节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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