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建筑业对及时变更“三类人员”有关信息作出两大要求 |
发布日期:2012-07-31 |
近日,市建管处与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联合发文,对及时变更“三类人员”,及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有关信息工作提出两大要求:一是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梳理出需要变更、补录、删除的信息,并于2012年9月1日前到市建管处完成相关信息的变更、补录、删除工作。二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类人员”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今后,“三类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市建管处办理相关手续。自2012年9月1日起,市建管处、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将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复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核查各单位“三类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办理手续时将以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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