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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2-04-17
    日前,市卫生监督所与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从即日起到5月10日,我市将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分自查自纠、属地普查、联合督查三个阶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建筑业安全监督部门和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许可证的持有情况,同时指导、督促各建筑工地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基本硬件设施。二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和临时帮厨人员的健康管理情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重点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杀防护措施。四是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等管理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和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指导。五是检查食品加工环境及加工过程卫生情况。六是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情况。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较突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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