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处多措并举防范设施偷盗取得成效 |
发布日期:2011-11-21 |
照明处采取多种手段,有效遏制照明设施被盗的上升趋势。 一是实施《常州市城市照明设施防盗暂行管理办法》,以规范设施被盗内部上报程序为切入点,确保设施偷盗数据统计的及时和准确。二是强化设施防盗的源头管理,对所辖设施范围进行防盗等级划分,分别制定相应的防盗措施,并将其纳入标准工法库,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就明确防盗等级和各项防盗措施。三是建立外协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对各常驻外协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基础信息登记,制作外协人员基础信息库,并与局安保处、各级公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四是完善设施被盗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体系,细化设施被盗数据统计内容,遇被盗金额达到规定额度案件时,以书面形式向各级领导做专项报告。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自5月以来,每月发生被盗案件和金额连续下降。同时,照明处通过加强与各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与协调,在打击偷盗照明设施犯罪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9月份已抓获偷盗照明设施犯罪分子11人,退赔赃款近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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