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征补办加强对房屋征收、行政裁决等档案管理 |
发布日期:2011-10-26 |
日前,市征补办对房屋征收、行政裁决等档案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市征补办各科室、各区局、各拆迁实施单位应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人;二是档案的收集整理要齐全规范,切实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装订整齐。三是档案入馆要及时。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市征补办应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区局、各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全市共需拆迁各类房屋45170 户,形成拆迁档案 45170宗。2006年行政裁决委托各区局办理后至2010年期间,共形成行政裁决卷宗3976宗,另有产权不明房屋拆迁审核卷宗760 宗。上述拆迁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保存的比例较低,市征补办希望通过清理工作能为城市房屋变迁保存尽可能详细的重要历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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