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处结合文明城市检查开展设施包干巡查 |
发布日期:2011-08-19 |
日前,市照明管理处结合文明城市国检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在建和管养的设施开展设施包干巡查工作,确保重点区域、薄弱区域功能照明亮灯率超过99%,景观照明亮灯率超过90%,设施完好率超过96%,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市照明管理处制定了巡查方案,将全市77处重点区域、29处薄弱区域分段到人,责任到人。责任人主要巡查处理五方面内容:一是被检查照明设施应亮灯运行正常;二是照明设施上无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等影响市容的物品;三是照明设施上无明显刻划、涂污、缺失、破损现象;四是照明设施周边无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架设线缆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等影响正常照明的行为;五是无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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