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处三项工作落实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
发布日期:2011-04-19 |
市管处在文明城市创建中,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确保市政设施符合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一是制定整治工作方案。4月初,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制定了车行道、人行道、路名牌、桥梁限载牌、窨井和无障碍设施等各项市政设施详细的维护标准。
二是进行现场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651块路牌名、无障碍设施、160条市管道路进口段、192座桥梁和市管道路所附属的花台、指示牌、限载牌、桥洞等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切实做到全面梳理不遗漏。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本次整治工作将确保路牌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进口段摊铺沥青或混凝土;在人行地道、人行天桥、踏步桥、公交站台等处增设无障碍设施,实现盲道畅通;确保人行道和桥洞美观,花台设施完好,无多余的杆件基础,无“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占用现象。整治活动要求7月份完成第一轮整治, 8月起做好巩固管理、应急维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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