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项措施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
发布日期:2011-02-18 |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我市从2011年2月1日起,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中实施四项新举措:一是安装、拆卸实行分包的,总分包方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见证手续。二是安装、拆卸作业时应事先告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三是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上岗。四是物料提升机要执行2010年8月3日部颁JGJ88-2010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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