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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系统全面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0-11-22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给建设系统冬季防火又一次敲响安全警钟。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现场和局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在市建筑安全网和建筑安全简讯上迅速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以及如何预防火灾新闻信息等;同时在《建筑安全简讯》上专题刊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的预防、监控措施”、“建筑工地防火要点”以及火灾自救方法等,通过各类宣传平台,进一步营造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氛围。
  二是制定方案,及时部署。局制订和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2010暖冬行动”的通知》,围绕加强建设系统和建筑施工现场冬季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保障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冬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抓出成效。
  三是迅速行动,全面督查。从11月17日起,我局会同市公安局驻局警务站对局直属单位的重点防火单位和部位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11月18日起,市建筑业安监站与市消防支队防火处联合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工地进行防火安全督查,重点督查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及消防设施的落实情况,现场消防用水、灭火器材是否完备情况,焊接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一旦查到有违规行为,将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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