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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处进一步完善招投标采购办法
发布日期:2010-06-07
  日前,排水处启动实施常用电气、设备年度一次性招投标采购工作,从建章立制、优化细则入手,提高工作效率,规避权力风险,打造“高效、公开、公正”的采购平台,为污水处理稳定运行保驾护航,成为该处精细化管理又一亮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经过充分酝踉,研究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梳理了招投标采购程序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根据预测2010年所需污水处理设备及相关服务,对闸门、启闭机;格栅、压榨机;潜水排污泵;阀门、波纹补偿器;起重机械等五大常用设备实行年度一次性招标采购,对可编程控制器(小型PLC)、变频器、软启动器、电磁流量计等四大常用电气实行年度一次性招标采购,改变以往频繁招标采购的工作方式,使整个招投标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过程控制。进一步优化评标细则,着重强化技术层面过程控制。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增加投标文件的初审环节,设置市场准入硬门槛,明确必须提供近2年江苏省内污水处理行业供货业绩,曾经提供类似本项目产品给招标人而无不良记录影响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加强技术审核力度,增加招标文件中重大偏离和保留的审查,规避不良投标人在履行合同中“钻漏洞”的行为,促进投标人公平竞争,尽职履行合同义务。
  三是推进工作效率提高。年度一次性招标采购制度的实施,避免了常用电气、设备采购的重复劳动,使从事污水运行管理的技术人员从频繁的招投标过程中节约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工程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年度一次性招投标采购通过一次性规范有效的操作,减少了后续若干次重复为期约一个月的招投标程序,最大限度地缩短了工期,为工程如期竣工并顺利投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推进廉政作风建设。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市排水管理处高度重视权力风险点排查,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商业贿赂或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单位形象。通过常用电气、设备年度一次性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确保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良性运作。目前,年度招投标方案已上报市招投标代理中心,即将进入所需物资招投标采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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