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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监察局联合召开贯彻省招投标《若干规定》会议
发布日期:2009-06-23
    为贯彻省建设厅、监察厅出台的招投标新《规定》精神,市建设局、监察局于6月11日联合召开了宣贯会议,市、辖市(区)建设、监察部门、招标办、交易中心及全市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50余人参加了会议,建设局副局长潘企强、监察局副局长曹玉屏到会讲话。
    曹局长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思想,深刻理解《规定》的精神和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各方配合,主动参与,认真贯彻执行好新规定,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大招投标领域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腐败行为发生,为营造我市风正气清的招投标环境作出贡献。
    潘局长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市招投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潘局指出,这次省出台的《规定》反映了当前招投标市场和招投标各方的客观需求,也反映了政府的立场和意志。他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要认真研读,精确把握新规定的精神实质;二要规范运作与严格惩处并重;三要应对挑战,服务发展。潘局还深刻分析了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原因,并一一提出解决办法和工作思路。
    会议宣读了省招投标新规定,武进区建设局、部分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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