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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顺利完成2023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13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计〔2024〕226号)文件精神,近日,我局组织各有关区局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报《2023年度专项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表》《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表》,并撰写《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我市共有4个项目获得2023年度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是抗震加固项目:儒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抗震加固项目;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焦溪古镇保护修缮项目和常州市大运河“工业遗存”文化带建设工程项目;特色风貌塑造项目:江苏省大运河季子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各项目均认真规范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信息真实可靠,评价结论客观公正。目前,4个项目均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利用绩效评价的成果,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省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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