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自建房和既有建筑整治情况开展督查 |
发布日期:2024-02-0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哲于2月4日至5日带队赴溧阳市古县街道、武进区湖塘镇等地现场督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指导督促属地做好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张永哲对各地住建部门积极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给予肯定,并要求各地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快推进整治,特别是要加快推进采用工程措施整治,对尚未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要确保采取的管控措施长期有效,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此前,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自建房(既有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重点对既有公用建筑,特别是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房屋安全抽查,并已将抽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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