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2-06-14 |
日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这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出台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配套费的定义、性质和计费面积,明确征收标准和减免范围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办法实施后,执收部门只需根据建设工程规费缴纳流转单上的建筑面积乘以105元/平方米直接计费征收,无需审核及归档项目批文、土地出让合同、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地产开发项目缴费工作联系单等资料,减少征收时间,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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