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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分解下达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2-04-19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47号)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26号),4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31号),确定202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新开工9000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200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810户;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5000套(间)、基本建成6700套(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490人;改造95个城镇老旧小区,其中11个达到“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标准;建设或改造人才公寓30000套(间)。

市政府要求各辖市、区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达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持续改善城镇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保障力度;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严格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二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任务分解落实,逐个小区明确实施内容、完成时限、投资规模、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构;加大推进力度,构建快速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监管,提前谋划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综合改一次”的目标,加强党建引领,形成多部门联动,统筹推进体育健身、“一老一小”等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和拆违工作;以人为本创特色,改出每个小区的亮点特色。三是实施“人才优居”工程,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建设模式筹集房源;人才公寓选址与产业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布相匹配,根据不同需求分类分档、梯次设计;拓展人才公寓服务内容,提升人才公寓建设服务水平,争创星级人才公寓;在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中配备青年驿站。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充分发挥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应;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税收减免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规定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和国家明确的税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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