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发展促进中心明确存量房合同备案审查三项要求 |
发布日期:2022-03-14 |
随着楼市传统旺季“金三银四”的到来,市住建发展促进中心通过明确合同备案审查三项要求提高审查效率,大大降低因合同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备案注销量,确保备案合同跨部门共享使用更顺畅,进一步提升房产交易服务效能。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办理4608笔合同备案审查业务。 一是明确备案材料规范性要求。规定身份证、权属证明、合同等备案材料不可旋转,需符合正确的阅读方式,材料内容清晰可辨;备案合同需按页码顺序上传、每页条形码不得缺失或遮挡。二是明确备案材料完整性要求。对买卖双方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是否都上传、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一起上传、备案合同是否缺页、备案合同买卖双方或代理人是否签字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完整。三是明确合同签约主体合法性要求。具体审查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委托手续,委托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如合同主体是未成年人,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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