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中心采取四方面措施保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2022-01-20 |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压紧压实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信用扣分、安全生产约谈、移交行政处罚、暂停安装告知业务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提升了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既理“旧账”,又出“新招”。梳理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旧账”,明确建筑起重机械存档资料销毁处理制度,集中销毁处理已过保存期的使用登记资料及备案证资料,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减负;出“新招”发文明确原《产权登记证》自动失效等事宜,取消超过使用年限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注销手续,为企业减负,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三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优化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理服务方式。网上公布使用登记自查要点,帮施工企业抓要点,项目首次使用登记实行“申报要点讲解”制度,帮施工企业解难点,积极向省住建厅反馈“省安管系统”功能优化建议,帮施工企业通堵点。 四是精心抓好专项检查情况反馈和安全生产教育讲座。结合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探索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安责险的风控服务方式,组织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及安拆人员,通过专项检查情况反馈交流与安全生产讲座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帮助提升各责任主体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督促引导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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