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出台《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国家级绿色建造示范区 |
发布日期:2021-07-30 |
常州市作为江苏省唯一的绿色建造试点地区,7月27日,《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目标通过2021-2023三年时间,在试点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运维等过程中开展绿色建造试点,建立绿色建造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工程建设政府综合监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培育绿色产业集群,打造绿色建造产业链。(一)扎实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选取不少于10个项目开展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推进绿色、健康、智慧等技术集成应用与创新。(二)探索建立绿色建造管理体系。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引入绿色建造理念,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绿色建造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三)研究编制绿色建造技术导则。统筹考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效率、环保、生态等要素,研究编制包括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四)大力推广绿色建造适宜技术。推广结构保温一体化、装配化装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拼装式临时道路和场地、装配式活动板房等适宜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五)引导培育绿色建造产业发展。培育绿色建造产业集群,引导企业建立绿色建造产业互联网平台;搭建绿色建材认证平台,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形成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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