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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就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项行动做出专项部署
发布日期:2021-06-15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联席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6月11日上午,我局召集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燃气管理机构以及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主要经营企业,组织召开常州市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项行动部署会,就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并就当前及下一阶段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锁龙参加会议。

会上,局公用处、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分别对我市《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和《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服务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为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目标要求。

同时,会议提出,全市燃气行业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着力推进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结合“三年大灶”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目前我市燃气安全形势相对平稳,但从前期排查情况来看,隐患依旧存在、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必须站在讲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不松懈、不麻痹,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七个一”行动和“安全生产月”。一方面,要盯紧生产、销售、储运、安装等全过程,抓好燃气、“灶管阀”及配件生产和安装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环省行”活动要求,创新综合手段运用,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推动用户安全意识、常识、技能提升;强化主管部门、公安、市场等综合联动,着力推动“打非治违”,推动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另一方面,要将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以月促年,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奠定基础。同时,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应做好准备,为下一阶段城镇燃气安全专项规划编制积极提供助力。三是要转变思想、强化责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对标新的省《条例》要求和相关文件,尽快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各项制度和责任体系;要抓住贯标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各企业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要通过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要积极推动燃气社会化安全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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