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锋副市长听取我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情况 |
发布日期:2021-06-09 |
6月8日,蒋锋副市长听取《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情况。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政达,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峻,市住建局副局长刘锁龙参加会议。 会上,我局汇报了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起草重点内容和下一步旧改工作打算。 蒋锋副市长听取汇报后,对我市旧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快项目推进,各辖市(区)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启动后要加快推进,进一步缩短建设周期。二是严把质量安全关,要明确旧改项目实施主体,进一步夯实各辖市(区)在旧改中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方案设计,在方案设计中,要大胆创新,充分尊重和挖掘地方特色,创新江南文化建筑元素,注入文化内涵。四是在旧改工作中要“植入”适老化改造和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内容,同步推进、同步实施。五是注重改造工程的提升,尤其要注重停车位改造和绿化改造相互结合,进一步打造小区改造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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