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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全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3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消除建筑活动安全监督盲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住建〔2021〕81号)有关要求,5月28日上午,我局召开全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全市乡镇、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共90余人出席会议,市住建局副局长贡浩平到会并讲话。

会上,市住建局建管处负责人对我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宣贯。从明确监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健全监管制度、行业监督指导等方面,对《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并重点针对乡镇街道等属地管理部门在日常纳管、安全巡查、台账数据、问题处理等具体操作层面进行细致讲解,同时也对属地监管部门在今后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日常操作流程、规范格式用表、常见问题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最后贡浩平副局长就加强小型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加快构建小型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各村委、社区也要同步加快建立出符合属地实际的网格化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成熟的工作制度。二是认真务实,落实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快发动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属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做好宣传普及,同时要加快提升乡镇街道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管业务能力,立即对本辖区内小型工程基本情况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分类整改。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力求取得实效。要通过乡镇与辖市区住建部门的上下联动,确保政策法规上下贯通,要加强与执法部门联动,根据属地执法权限,采取多种形式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要建立小型工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各属地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在建的小型工程专项检查,负面典型案例要向全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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