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着力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发布日期:2021-05-25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今年4月,我市被住建部列入全国40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之一。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开展调研,先后召开工业园区企业座谈会、辖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研讨会,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或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今年计划筹集20000套,截至4月底,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已经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已开工建设或开始改造的项目1.3万套。(二)组建专班,狠抓落实。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纳入“人口集聚”工作专班,指导督促各辖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同时,市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辖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任务。市专班将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年底进行考评,确保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三)积极申报,争取资金。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关于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会同市发改委积极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经初步审核,有5个项目6035套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申报资金1.8亿元。(四)加速建设,引导需求。优先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在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区域统一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滚动发展、持续推进。通过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疏导住房需求,多层次、多角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打造吸引人、留住人、稳住人的住房租赁环境。(五)模式多样,探索创新。各辖市、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实际需求、结合现有资源,采取多种模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北区利用闲置安置房,引进第三方公司统一装修、管理和维护,面向当地企业高学历人才提供服务,并实行租金优惠。武进区面向外资企业投资人、外籍高层次人才、海外来华短期访问、项目合作等人群,打造O2O社会生活共同体和国际化服务平台。金坛区为配合项目引进,在产业园区大规模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园区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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