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分解下达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21-04-23

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目标为,新开工17000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0300套,发放城镇住房租赁补贴2570户;改造81个城镇老旧小区,其中10个达到“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标准;建设或改造人才公寓17000套。

一是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二是抓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系统协调推进,形成联动机制,有机结合美丽宜居城市建设、适老宜居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要求,集成化方案设计和建设管理,争创一批省、市宜居示范居住区。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三是实施“人才优居”工程,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采取园区集中统一建设、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盘活利用闲置房屋存量资产等多种建设模式。在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中配备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人才提供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服务。四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充分发挥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用足用好棚改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多渠道多方式做好融资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