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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施行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告知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19

为深入推进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工作,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在省内率先施行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告知制度。该制度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上全面推广执行。这是常州建筑行业管理的又一项创新举措,也为在“十四五”期间更好践行建筑业新发展理念迈出了第一步。

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告知制度是指在新项目开工前,由综合监督执法部门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其项目负责人一次性集中告知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重点注意事项。这项制度的创新之处在于将原来分开进行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监管告知及首次现场检查进行了有机融合,同时增设建设工程监管廉政承诺内容,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有效提高监督执法能效。

为使这项制度能够切实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建管中心组织专业骨干完成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用近一年的时间编写了《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告知书(2021版)》,该告知书共7章31节,内容涵盖了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有关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重点事项及规定。市建管中心还将根据实施情况、行业管理政策等的变化逐年修订,使其更加切合常州实际,更加方便工程建设各方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有关工程建设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月12日,市建管中心在“常州市钟楼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工地现场组织召开了节后复工以来的首场综合监督执法告知会,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责任主体以及检测、监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首先由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实际,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向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宣讲和告知,并向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发放了《常州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告知书(2021版)》。同时市建管中心与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当场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管廉政责任双向承诺书》,并对施工现场的开工准备情况进行了核查和反馈。标志着常州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和应用阶段。

下一步,我市住建部门将在综合监督执法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位一体”的新监督执法模式,扎实推动综合监督执法改革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管体系,提升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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