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保障群众正常用气 |
发布日期:2020-07-29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用气安全。2020年7月起,我局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由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和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天宁区、钟楼区和新北区8家燃气存储站,60余家燃气供应点逐一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检查组着重抽查了企业是否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完整录入用户信息、签订供用气合同、开展入户安检等手续和资料,是否存在向餐饮企业提供气液两相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受检单位燃气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部分企业随机开展了模拟演练,全面检视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能力。 截止目前,检查工作已经过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设定整改期限,要求燃气存储站和供应点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账。我局将继续保持对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充分吸取邻市安全事故教训,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确保群众用气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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