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化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5-26 |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83号)、《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9〕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5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化管理工作,我局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采集、汇总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各类信息,公开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提高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的透明度。 二是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市所有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统一应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开展项目标准化考评和省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工作。 三是所有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完成报监后要登录系统上传相关数据,新建建筑施工项目应当在安全监督告知后一个月内登录系统填报项目标准化创建目标并上传相关资料,在建项目形象进度达到60%及以上时应按规定进行评审申报。 四是各施工企业必须将在建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纳入信息化动态监管,及时做好系统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维护工作,要严把方案预审、人员备案、论证报告、技术交底、验收告知和报告制度“六个环节”的责任落实。 五是各安全监督机构要熟练运用信息化方式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系统上传监督抽查记录、项目标准化考评结果等数据;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加强对超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关键节点实施差别化管理,做到精准监督执法,对重大风险隐患抓早、抓小;项目竣工验收前,应督促施工单位线上办理终止监督和安标考评工作。 六是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到人,全面推进信息化监管,确保上传“省安管系统”的信息“三准确、一覆盖”,即:监管项目数准确、日常监管开单数准确、危大工程监管数据准确、项目安标考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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