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分解下达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
发布日期:2020-04-16 |
根据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4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20号),确定2020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目标任务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7000套、基本建成8000套,发放城镇住房租赁补贴2490户,完成1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其中,市住建局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天宁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300套、基本建成300套,完成3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钟楼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1000套,完成4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北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3700套、基本建成3700套;武进区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500套、基本建成2000套,发放租赁补贴360户,完成3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金坛区基本建成棚户区(危旧房)2000套,发放租赁补贴40户,完成2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溧阳市新开工棚户区(危旧房)1500套,发放租赁补贴90户,完成2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市政府要求各辖市、区和相关单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一是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抓紧落实建设项目,将市政府下达的棚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进度管理,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在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二是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宜居住区建设,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推进举措,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在2020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保障性住房专项引导资金,多渠道多方式做好融资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度;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供应;对棚改项目免征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面落实国家明确的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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